2月14日,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同時發布公告,公司部分股權擬劃轉至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央匯金公司”)。
當日,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公司股東變更的公告稱,公司近日接到通知,公司股東擬將所持公司66.7%股權劃轉至中央匯金公司。
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公司控股股東發生變更的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財政部擬通過無償劃轉方式將所持73.53%公司股份全部劃轉至中央匯金公司。本次劃轉完成后,財政部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中央匯金公司成為公司控股股東。本次劃轉完成后,公司仍為國有控股金融機構。本次股權變更尚需取得金融監管機構的批準。
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公司控股股東發生變更的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財政部擬通過無償劃轉方式將所持71.55%公司股份全部劃轉至中央匯金公司。本次劃轉完成后,財政部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中央匯金公司成為公司控股股東。本次劃轉完成后,公司仍為國有控股金融機構。本次股權變更尚需取得金融監管機構的批準。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發布控股股東擬無償劃轉股份的公告稱,近日接到控股股東財政部的通知,財政部擬將其持有的全部221.37億股公司內資股(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約58%)無償劃轉至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本次無償劃轉完成后,財政部將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而中央匯金公司將成為公司控股股東。本次無償劃轉完成后,公司仍為國有控股金融機構。
官網顯示,2003年12月,中央匯金公司成立,總部設在北京,代表國家依法行使對國有商業銀行等重點金融企業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
2007年9月,財政部發行特別國債,從中國人民銀行購買中央匯金公司的全部股權,并將上述股權作為對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投公司”)出資的一部分,注入中投公司。中央匯金公司的重要股東職責由國務院行使。中央匯金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成員由國務院任命,對國務院負責。
中央匯金公司根據國務院授權,對國有重點金融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以出資額為限代表國家依法對國有重點金融企業行使出資人權利和履行出資人義務,實現國有金融資產保值增值。
中央匯金公司不開展其他任何商業性經營活動,不干預其控股的國有重點金融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