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深圳證監局發布了2024年度稽查執法工作綜述。
數據顯示,期內案件承辦、辦結及查實數量,線索發現及成案數均為近年來新高。同時,深圳證監局共下發行政處罰決定29份、涉案人數71名、罰沒款達1.52億元,均創歷史新高。“我們既抓早、抓小、抓苗頭,更打大、打惡、打重點。”深圳證監局表示。
重擊財務造假欺詐發行
2024年,深圳證監局秉持“長牙帶刺”的態度,持續加強對財務造假及欺詐發行的打擊力度。期內共承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件21件,其中涉及財務造假相關案件14件,占信息披露類案件總數的66.67%。
其中便包括查辦了北交所欺詐發行第一案,查實某北交所申報公司通過虛構業務方式虛增收入、最高年份虛增收入高達75%等違法事實,阻斷發行上市“帶病闖關”行為。同時對市場輿情關注和投資者反映強烈的重點案件快查快辦,2個工作日內便完成了對某上市公司涉嫌偽造函證事件的核查及立案。
此外,針對某“累犯慣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事項,深圳證監局也在短短兩個月內完成了所有調查,涉案公司業已退市摘牌。另有某上市公司子公司高管,為掩蓋業績對賭期財務造假行為,銷毀、掩埋、刪除財務資料,提供虛假材料,指使員工和客戶拒絕配合調查。深圳證監局對此“零容忍”鮮明亮劍,首次對拒絕阻礙監督執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蓄意阻礙監管執法的李某初等3名涉案人員每人被頂格罰款100萬元。
據介紹,深圳證監局承辦案件涉上市公司欺詐發行、財務造假、資金占用等信息披露問題已連續2年超過案件總數量一半以上,本年度對該類案件行政處罰罰沒總金額近億元,其中對上市公司董監高等“關鍵少數”處罰總金額超六千萬元,對于配合造假第三方機構及個人處罰總金額超一千萬元。
嚴懲相關機構失職違法
2024年以來,深圳證監局還對當年承辦的14件財務造假案涉及的34家次中介機構開展核查,對5家次中介機構違法行為啟動調查;全年向上市及公眾公司就財務規范相關問題作出32單行政監管措施,向涉及未勤勉盡責的7家中介機構及18名從業人員共計作出10單行政監管措施,其中涉會計師事務所5單,涉保薦機構5單。
例如,某會計師事務所為掩蓋其未能發現上市公司系統性財務造假,組織近30人對審計底稿進行篡改、刪減、編造,最終被罰沒2700萬元,并處暫停從事證券服務業務6個月。“突出抓早抓小、靠前盯防,對財務規范風險苗頭進行及時糾偏,凈化市場生態,懲治第三方配合造假和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行為。”深圳證監局強調。
與此同時,深圳證監局2024年還查處證券從業人員違規交易類案件10件,同比增長20%,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類案件1件,私募機構違法違規類案件4件。有私募基金投資總監在其實際管理的“私倉”從事趨同交易違法行為,被處以650余萬元罰沒款。
據介紹,深圳證監局持續整治私募機構違法違規亂象,2024年共計對37家私募機構及37名責任人采取行政監管措施,向公安部門通報9家私募機構涉刑線索。查實轄區首單私募機構提供虛假材料案——某私募機構向監管部門提交虛假材料、自行篡改銀行流水并企圖隱瞞與關聯機構的資金往來關系。
切身保護投資者權益
“保護中小股東權益”是證監部門執法的重要目標。深圳證監局突出“三位一體”強化責任追究的監管導向,加快落實因違法違規退市過程中的投資者保護制度機制,積極推動首單特別代表人訴訟案件、先行賠付案例在轄區落地。
2024年,深圳證監局共向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提供2起特別代表人訴訟案件線索,并在某上市公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中,探索“示范判決+專業調解+司法確認”的新模式。截至目前,已指導深圳證券期貨業糾紛調解中心累計受理相關案件364宗,調解成功328宗并全部完成司法確認,幫助投資者挽回損失近3000萬元。
深圳證監局還在期內承辦了7件異常交易類案件,包括4件內幕交易類案件,3件市場操縱類案件。期間部分調查對象為逃避責任不配合監管部門調查、反復篡改言辭陳述,最終擬對其罰沒金額超億元。另有人員試圖利用上市公司董秘等高管職業“社交圈”,非法獲取上市公司內幕信息交易牟利,同樣難逃深圳證監局的嚴厲追責,涉嫌犯罪線索也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事實上,在刑事追責方面深圳證監局亦持續發力,堅持涉刑案件“應移盡移”。2024年調查并移送公安機關的證券期貨違法犯罪案件數量為8件,同期有14件證券期貨違法犯罪案件被予以刑事起訴,8件證券期貨違法犯罪案件被判處刑罰。
校對:王錦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