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卓泳
3月11日,《深圳市促進風投創投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5-2026)》(以下簡稱《行動方案》)正式發布。《行動方案》針對創投的募資、投資、退出等方面作出安排,旨在推動深圳風投創投行業的高質量發展,大步邁向國際風投創投中心。
在鼓勵“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方面,深圳提出了頗具開創性的兩大舉措:一是分類研究降低子基金返投認定和要求,對于種子和天使等初早期基金,探索取消返投時序進度、資金規模等要求。二是進一步完善基金績效考核與容錯免責機制,研究制定差異化考核監督制度,區分基金屬性。
在培育長期資本耐心資本方面,《行動方案》提出,支持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在深圳開展股權投資試點業務,推動區政府引導基金、國資基金和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合作設立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
此外,支持保險資金依法合規投資在深圳發起設立的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推動保險公司、資產管理機構等在深圳設立千億級基金群,主要投向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等領域和電子信息、生命健康、高端裝備、先進材料、新能源汽車等重點產業。
針對破解創投機構募資難題,《行動方案》提出,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風投創投機構上市。鼓勵深圳各區通過增信、貼息等方式,支持投資科技創新創業企業的私募股權、創業投資管理機構和公司制創業投資基金發行5—10年中長期公司債券、科技創新公司債券,推動科創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發展,增強創業投資機構籌集長期穩定資金的能力。
退出是一級市場打通“募投管退”正循環最為關鍵的一環,《行動方案》提出,通過鎖定期“反向掛鉤”等安排,鼓勵引導風投創投積極參與并購重組。探索與產業龍頭合作發起設立產業并購基金,鼓勵國資國企等主體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探索設立產業并購基金。
《行動方案》提出,爭取私募股權創投基金份額轉讓試點落地,形成“企業梯度培育+股權融資對接+份額轉讓退出”的全周期全鏈條服務體系,充分發揮區域性股權市場“培育+融資+交易”核心功能,引導國有基金份額通過區域性股權市場進行轉讓,推進區域性股權市場與風投創投行業協同發展。
毗鄰香港也是深圳在發展風投創投方面的一大優勢和特色。此次《行動方案》提出,支持內地和香港創投資本在河套共同設立創投基金,充分發揮人民幣投貸基金作用,支持河套打造面向兩種資源、兩個市場的創投基金集聚地。
《行動方案》還提出,加強風投創投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協同聯動。推動深圳大中型銀行機構與香港風投創投機構聯動,通過“深圳商行+香港投行”模式,為科技型企業提供“股權+債權”相結合的融資服務。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在《行動方案》中定下了發展目標:到2026年底,力爭在全市范圍內形成“雙萬”格局——萬億級“20+8”產業基金群、經備案的股權投資及創業投資基金(VC/PE)數量突破1萬家(只),風投創投基金以IPO(首次公開募股)等形式退出的規模位居全國前列,“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基金規模以年均15%增長,持續投入“20+8”產業集群,加快建成香蜜湖、深圳灣、前海灣、光明科學城等風投創投集聚區,提供不少于500萬平方米產業空間載體和配套設施,風投創投生態氛圍及營商環境國內領先,成為立足深圳、服務全國、聯通港澳和全球的創新資本集聚地和耐心資本、大膽資本發展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