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學安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近日發布《關于做好續貸工作?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平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豐富續貸產品,優化貸款服務模式,明確將續貸范圍從部分小微企業擴展至所有小微企業,貸款到期后有真實融資需求,同時存在臨時資金困難的小微企業,均可申請續貸支持。
資金周轉不靈、續貸困難等一直是困擾小微企業生存發展的“老大難”問題。中小企業資金流有少、急、頻等情況,所貸資金又有短融長投的特點。面對銀行先還再貸的風險控制要求,常出現向民間資本借債還款。而民間資本高于銀行三、四倍“抽血”式的利率,無疑是對原本就相形見肘的中小企業雪上加霜。央行數據顯示,近年來我國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平均在6%左右,網絡借貸利率約13%,溫州民間借貸登記利率在15%以上,小額貸款公司等類金融機構利率則為15%—20%。
目前,我國中小企業平均壽命為3年左右,成立3年后的小微企業正常營業的約占三分之一。而小微企業平均在成立4年零4個月后才第一次獲得貸款,也就是說,小微企業必須熬過“死亡期”才能獲得貸款。早在2014年7月,原銀監會就印發了《關于完善和創新小微企業貸款服務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平的通知》。此后,進一步明確小微企業無還本續貸政策,并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守住風險底線的基礎上,根據自身風險管控水平和信貸管理制度認真落實,切實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在經濟下行壓力俱增的背景下,企業的上下游產業鏈不順暢,在借貸企業實際經營狀況并未出現實質向好,尤其是當下的背景下,如何將無還本續貸政策落實到位,切實解決小微企業續貸時籌資難、成本高問題至關重要。一方面,應進一步細化無還本續貸政策,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引導金融機構開展無還本續貸業務,盡快修改完善現有續貸辦法,使其與服務經濟大局和監管政策保持一致,切實解決小微企業續貸難問題;另一方面,金融機構要根據不同地區、不同行業實際情況,在監管政策允許范圍內,研發針對性強的續貸產品,滿足不同的小微企業需要。同時,在把控好風險的情況下,不斷擴大續貸范圍,做到“應續盡續”,惠及更多企業,切實降低融資成本。
作為一種過渡性貸款行為,過橋貸款是中小微企業爭取續貸、解決短期流動性不足的無奈之舉,凸顯了實體經濟面臨的融資困境。“無還本續貸”是在當前中小銀行不良貸款率上行壓力大,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背景下推出的,需要監管部門出臺更加明確的實施細則和評價考核制度,以指導商業銀行建立合理、有效的準入標準,操作流程,提高有效性。一方面,要加強監管考核,引導銀行機構積極開展無還本續貸業務。各金融機構要加強新發放貸款的管理,根據生產周期合理確定貸款期限,確保貸款期限覆蓋生產周期,避免人為因素造成貸款期限不合理問題;另一方面,監管部門要加大督導力度,促使銀行機構“無還本續貸”業務,同時,也要加大監督檢查和處罰問責力度,防止借續貸之機掩蓋不良貸款情況的發生。
好的政策要落實好,需要周到的細化措施和堅定的執行力。期待《通知》的紅利能真正被廣大小微企業享受到,從而形成傳導效應,讓經濟大棋局進一步活絡起來,鞏固不斷向好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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